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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问题调研报告
2023-08-16 | https://mp.weixin.qq.com/s/UtVwIKbbB5HkAKrlfAm0Kg

6月27日,SEE基金会、能源基金会携手四家卫蓝侠公益伙伴举行的散煤治理专题调研行动成果联合发布会在北京举行,绿行齐鲁在会上发布了《山东省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问题调研报告》,报告原文扫码可以下载,诚邀您的阅读,与我们共同探讨未来的农村散煤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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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jDwJ9vKl0v8PzL_o6vD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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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山东省2018年发布《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详细说明了清洁取暖工作安排和发展目标。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是散煤替代的重要措施,有利于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事关广大农村和农民的生活质量,为帮助进一步完善山东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政策,在《规划》的结束之年,调查人员采用桌面调查、问卷调查、现场调查和访谈等方式研究了山东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和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并重点关注清洁取暖不同技术路径的实施情况。

基于调查发现,我们形成以下建议:

1.加强清洁取暖用能结构数据统计

调查显示,清洁取暖工作大多不是由一个部门统筹,而是多个部门分别推进,信息较为分散,部门间沟通较少,本次调研出现了城市不同部门在同一问题回复不同数据的情况。此外,各部门多将主要精力放在年度改造面积和户数上,较少关注清洁取暖率及用能结构数据。《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发展目标中提出,“到2020年,燃煤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70%左右,工业余热、天然气、电能以及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占比达到30%左右。到2022年,燃煤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60%左右,工业余热、天然气、电能以及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占比达到40%左右”,即在2021-2022两年时间内,全省燃煤取暖面积占比规划由70%下降到60%,及时的数据统计有利于对清洁取暖工作进展情况整体把控。建议完善数据统计机制,及时掌握清洁取暖改造及用能结构数据,尽量降低燃煤取暖占比,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2.加强施工质量监管 完善施工验收机制

调查发现,部分地区清洁取暖改造施工验收机制不完善,施工缺乏监理,验收流程形同虚设,无售后服务,用户满意度差。建议加强施工质量监管,完善施工验收机制,制定严格的验收流程,做好售后服务,重视用户满意度调查,形成追责机制,保证基本取暖效果,不造成资源浪费。

3.清洁取暖改造应尊重村民原有生活方式 尽量结合原有设施

调查发现,部分农村地区房屋自身已具备较为完善的取暖设施,但清洁取暖改造完全舍弃了原有设施。清洁取暖改造应尊重村民原有的生活方式,将清洁取暖改造与房屋原有取暖设施相结合,既可最大程度节约资源,又能保证良好的供暖效果。建议在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优先将清洁取暖改造与房屋原有取暖设施相结合”,实现民生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4.用户自主选择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径及供应商

自2017年起,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持续推进,区域覆盖广泛,多数村镇已实施不止一轮改造,在技术路径选择、经济性评估、清洁性评估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已具备自主选择条件。而目前采用的政府统一确定招标的选择方式,已显现出工程质量难保证、企业服务意识淡薄、地方特色结合性差等问题。用户是取暖设施使用的主体,建议在基础条件满足的区域,由政府划定供应商白名单,以消费金、消费券等形式发放设备补贴,由用户自主选择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径及供应商,充分发挥用户选择主体性,将惠民政策用到实处。

5.延续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 加强补贴政策普及宣传

本次调查问卷显示,有76.9%的用户认为清洁取暖改造运行补贴“非常重要”,目前各地发布的补贴政策已于2022年到期,新的补贴政策暂未发布,是否延续补贴政策事关能否充分落实清洁取暖改造成效。运行补贴政策执行中还存在发放不及时、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建议继续延续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加强用户端和村委会的普及宣传,保证补贴及时发放,保障清洁取暖改造成果。

6.重视民用散煤挥发分含量高的问题 加强煤质监管

本次调查随机取得的12份煤样,均有检测指标不满足《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GB34169-2017)中无烟1号的要求,其中11份煤样存在挥发分超标。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散煤销售点煤质管控,适当提高抽检频次,加大执法力度,杜绝不达标煤进入用户。针对当前散煤挥发分含量普遍较高的实际情况,应组织推广节能环保炉具,以降低因燃烧不充分而带来的污染排放。

7.将太阳能取暖产品纳入“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在政府采购要求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地区,其中太阳能取暖设备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其他技术路径中,空调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等产品均已进入“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生产门槛高,企业规模大、实力强,产品质量更有保证。而太阳能产品因风险系数较小,暂无“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生产门槛低,生产厂家多为小型企业,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建议将太阳能取暖产品纳入“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提高生产门槛,保障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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